2015年新疆艺术学院艺考成绩查询将在4月初开始在学校的招生网站上进行公布,目前招生网上的查询系统还未更新,显示的是2014年的查询,请考生注意查询时间,考生还可以登录后台进行查询,查询完成绩后,考生自行打印校考合格证书,学校不再向考生邮寄纸质证书了,今年实施“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的政策,新生入学还会面临简单复试,以避免的现象,官方网提供新疆艺术学院艺考成绩查询的简单介绍,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考试顺利。
查询声明:
本查询系统归新疆艺术学院网站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链接、嵌套,一旦发现我单位将追究其责任。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查询数据库与查询结果保留终解释权利。
研究生录取规则:
(一)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院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学院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991-2554104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49